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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發明專利的獲得方式有哪些

發明專利權的取得方式有:

1、申請取得。即專利所有權人等具有申請專利資格的人,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

2、轉讓取得。即當事人可以通過與專利權人訂立專利轉讓或專利申請轉讓合同,進而取得專利權。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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