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壹、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十四)個人轉讓著作權。
(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