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提交後,芬蘭國家專利與註冊部會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案、委托書等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大約需要2-4周)
2.實質性審查
依法審查商標是否可註冊,是否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條款。對於實質審查未通過的商標,審查員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的期限內提交審查意見,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不予保留。
3.登記
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予以核準註冊,並發給註冊證。
4.公告和異議
註冊通過後將安排公告,異議期為公告之日起2個月。任何利害關系方都可以向芬蘭國家專利與註冊部提出商標註冊異議,陳述理由並提交相關證據。裁定異議後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已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正式註冊。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如果沒有拒絕、反對等情況。)大概需要9-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