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為更年期婦女用藥,妊娠或哺乳婦女不宜使用。
2、長期服用患者,應定期進行婦科檢查。
3、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規 格10粒/盒 20粒/盒
有 效 期二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3844
生產單位北京康必得藥業有限公司 原恒利集團?北京蕾波制藥有限公司 原北京蕾波制藥廠
註:壹個療程(3個月)最少9盒,最多18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