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專利授權前不交年費,從授權的當年開始交的年費,以後每個專利年度都要在申請日之前的壹個月交下壹年度的年費。
根據妳說的情況,第壹個專利繳費年度是:2008.5.*-2009.5.*,即第壹年的年費,2009.5.*前需交納第二年的年費。而第二個專利直接讓妳交第2年的年費,即2009.5.*-2010.5.*,因此妳在2009.5.*前無需再交納年費,省了壹年的年費,2010年5月前直接交納第三年的年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