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v70和crv80差距不大。
電子音樂是使用電子樂器以及電子音樂技術來制作的音樂;而創作或表演這類音樂的音樂家則稱為電子音樂家。壹般而言,可使用電子機械技術與使用電子技術制作的聲音來區別。
使用電子機械制造聲音的設備有電傳簧風琴、漢門式電風琴與電吉他;而純粹的電子聲音制造設備則有特雷門琴、聲音合成器與電腦。
電子音樂壹度幾乎完全與西方,特別是歐洲的藝術音樂連結,但自從1960年代晚期以後,因為摩爾定律造就了可負擔得起的音樂科技。
意味著使用電子方式制作音樂變的越來越在各國不同區域流行的領域普及與發揚起來。今日的電子音樂包含各式各樣以及範圍從實驗藝術音樂到流行形式如電子舞曲。
1876年,工程師耶裏夏·葛雷(Elisha Gray)發表了電子機械振蕩器的專利。這個“音樂電報”由他於電話科技的實驗以及早期尚存的電子聲音制作的專利演變出。這個振蕩器由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為早期的電話延伸出來。
1878年,托馬斯·阿爾瓦·愛迪生由此振蕩器進壹步發展出留聲機,跟史考特的裝置類似,都使用了活塞。雖然活塞繼續被使用壹段時間,1887年愛米爾·貝利納發展出了碟式的留聲機。
李·德富雷斯特於1906年的發明——3極真空管在之後的電子音樂有深刻的效果。它是第壹個熱電子閥或者稱真空管,導致電路可以創造且放大音樂訊號、放送廣播、計算數值,並且進行其他各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