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招標的條件是: (壹)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二)初步設計和概算應辦理審批手續,並已批準;(三)招標範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該批準的,已經批準;(四)相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法律客觀性: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二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建設工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壹)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使用扶貧資金實施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宜招標的;(二)主要施工技術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三)通過招標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者可以依法自建項目;(四)購買人可以依法自建;(五)原中標人對在建工程增設的附屬小型工程或主體加層工程仍有承包能力,其他人承擔將影響施工或功能配套的要求;(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