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09年8月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準成立,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中設立為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市僅次於公安局的第二大部門,監管職責涵蓋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價格、餐飲監管(其他領域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衛生局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方面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