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文件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不動產和動產所有權轉移文件,包括股份制企業因購買、繼承、贈與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而作出的財產所有權轉移文件。
其他四項屬於無形資產產權轉讓。此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
延長資料申報時間:各印花稅納稅人應按季度申報,並於每季度結束後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制代表申報表》。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只辦理稅務登記的印花稅納稅人,可於次年壹月底前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壹年度的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在印花稅應稅憑證設立和領取時蓋章繳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壹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簽署和收到的應稅經濟文件征收的壹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年6月10+0日恢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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