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關於專利權屬糾紛壹種是侵權引起的權屬糾紛,另壹種是由於合同引起的權屬糾紛。對於前壹種情況,應當按照專利司法解釋有關持續侵權規定的訴訟時效來處理,也就是說由於侵權而導致的專利權權屬糾紛,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當然要受到專利權存續期限的限制。而對於後壹種情況,可以根據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來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七十四條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