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巴黎公約可以向國外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而PCT申請只適用於向國外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所以如果是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只可以選擇巴黎公約途徑。
如果是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可以對比兩種途徑的優缺點:
與巴黎公約相比,PCT程序多了壹個“國際階段”的程序,其優點在於:申請人可以在首次申請之後的30個月內辦理進入各個國家的手續,而巴黎公約只提供了12個月的準備時間,因此相對於巴黎公約,PCT進入國外的準備時間比較充足;
費用方面:與巴黎公約相比,PCT由於多了“國際階段”的程序,因此也要多繳納國際階段的費用
因此,若需要多點時間準備考慮是否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可以選擇通過PCT途徑;若已確定好要申請了,資料也準備齊全了,可以選擇巴黎公約,這樣也就節省了國際階段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