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1、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