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FRAND許可義務是標準化組織知識產權政策的重要內容,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做出FRAND許可承諾,意味著專利所有者將根據公平、合理和無歧視條件來許可標準實施者使用該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