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專利合同漏洞的修補條款,壹般是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專利權屬於研究開發人員。
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