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科技創新方面,推免考生在本科、研究生階段發表SCI、EI、CSCD等高水平論文,或在國家級、省部級以上競賽中獲獎者,可獲得1-3分加分。
2、其次學術獎項、專利等科技成果,可以作為學生團隊創新實踐能力的證明,獲得最高2分的加分。
3、最後在社會服務、創新創業等活動中發揮領導作用或取得重大成就者(如創辦民營企業,做出顯著的社會貢獻等),可以獲得1-2分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