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原理
機槍的發明者海勒姆·馬克沁原本是壹名美國電氣工程師。1881年,他在巴黎博覽會上遇到壹個朋友,對他說:“妳要想賺大錢,就要發明壹些能讓歐洲人更容易打仗的東西。”馬克·畢深受影響,立即著手研制自動速射機械。幾年前,馬克比用帶刺的槍射擊,手臂會被槍背打得青壹塊紫壹塊。當時他為了更好的利用這種能量產生了偏差。在錢芳,他開發了壹種槍,可以利用子彈發射後產生的反作用力來清空彈殼並安裝新的子撞針。由於每顆子彈都可以觸發下壹顆子彈,所以射手只要扣動扳機,就可以自動連續地開槍。同時,馬克沁設計了帆布帶難以裝載的裝載杯,保證了彈藥的供應,每條帆布帶可裝250發彈藥。為了解決機射的冷卻問題,他又做了壹個水套,裏面裝了七品的液體,裹在槍上。這使它成為世界上第壹個真正的機槍。人們稱它為馬克沁槍,重50磅,每分鐘發射600發子彈。馬克沁在1993年成功發明了機槍,受到了威爾斯親王和英國國防官員的高度重視。看了馬克沁的表演後,他們買下了馬克沁槍的專利,大量制造,1898裝備英軍。
1898年,蘇萬省瑟曼戰役中,英國將軍德雷肖·基拉尼首次在大規模軍事沖突中使用馬克沁槍,並取得大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