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軟件著作權,顧名思義,是對軟件申請著作權,屬於著作權的壹種,符合著作權的壹些性質。比如,只要完成並申請即可獲得保護,無需經過審查程序。然而專利,尤其是軟件類的專利(軟件類的專利只能申請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采取技術措施。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制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