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技術入股的利弊

技術入股的利弊

法律主觀:

技術入股需要考慮的問題有:1、應明確技術出資的標的。技術方可以用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作為出資標的。2、弄清技術出資人是否擁有技術的處分權。技術出資人必須是有權處分該技術的人。3、要重視技術出資的驗收;4、約定技術價值變動後的利益調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上一篇:火鍋立方體脫模專利
  • 下一篇:假如袁隆平申請專利可以收入多少呢?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