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股與資本股壹樣有權按股份比例擁有企業和股份分紅。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壹般不是按股份比例承擔,而是由各方協商確定。
入股技術的評估是技術入股的首要問題,包括技術應用價值的評估和技術本身的估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有權選擇符合本法規定的評估機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幹涉。
評估涉及兩個以上當事人的,由各方協商委托評估機構。
委托開展法定評估業務,應當依法選擇評估機構。
第二十五條評估專業人員應當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對評估對象進行現場調查,收集權屬證書、財務會計資料等材料,進行核實、分析、整理,作為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評價專業人員應當適當選擇評價方法,除按照評價執業標準選擇壹種評價方法外,應當選擇兩種以上評價方法,並經綜合分析後形成評價結論,編制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