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①科學發現;②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④動物和植物品種;⑤原子核變換方法以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⑥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對第④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的規定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