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絕對化用語宣傳違規。比如商品宣傳中出現了“最佳選材”、“最優工藝”等字樣。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2、商品介紹使用國旗圖案。比如,某個商品從德國進口至中國,但是在宣傳主圖上,使用了德國國旗和中國國旗作為兩個國家的標識。那麽這就違反了《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壹項:禁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和國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3、商品專利宣傳違規。比如某個商品在介紹中京東怎麽看賣家的寶貝,使用了專利來作為宣傳的賣點,但是卻沒有標明專利的種類。即商品專利宣傳不規範,漏標專利種類和專利號。
4、對比貶低宣傳違規。簡單來說,就是宣傳自家商品功效時,直接貶低、詆毀他人的商品/品牌。
5、醫療功效宣傳違規。在我國的廣告法中,醫療器械是不允許做廣告的。任何商品在宣傳時,也不能出現醫用療效性描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