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上,酒店的經營活動不是生產和銷售有形的物質產品,而是用物質設施向客人提供壹種無形的服務,客人最終得到的只是壹種服務的效用和壹種服務過程的體驗。
因此,在酒店的經營活動中,酒店提供服務的過程和客人消費服務的過程是在同壹時間和空間的,客人只能當場享用,但壹般不能帶走,酒店也不能事先驗貨,事後存放。當然,無形服務是沒有專利的。
綜合性
即酒店經營活動要素的復雜性和內外部關系的緊密性。現代社會,住酒店不僅是壹種基本的生活需求,也是壹種追求享受的方式。要滿足客人的需求,酒店必須功能齊全、設施完備、項目豐富、服務優良。因此,這需要酒店的協調,建立壹個全面的服務體系。
波動性
那就是酒店經營活動的不穩定性。酒店經營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其中有三個基本的客觀因素:壹是社會政治因素,即國家政策、社會秩序和外交關系;二是經濟因素,即商品經濟的發展程度,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人民的消費水平等。第三,本地區旅遊資源和交通條件的吸引力和季節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