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非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業務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技術轉讓是指轉讓方將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非專利轉讓收入,可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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