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他人信息屬於侵犯他人隱私,要承擔侵權責任。每個人都是有隱私權,隱私權也不能被他人給侵犯。欠錢不還應該用法律手段討回。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