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是指以形狀、圖案或其組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即產品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