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穎性是指壹項發明不屬於現有技術。現有技術包括在該發明創造的申請日或者相應的優先權日之前,在世界範圍內公開出版、以口頭傳播或使用任何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的技術;或壹件在先提出的國內專利申請,並且該申請被包含在所授權專利權中。
創造性是指,同現有技術的任何內容相比,對該技術領域內的壹般技術人員而言該發明並非顯而易見的。
在馬來西亞,與大多數國家壹樣,發明專利需要實質審查,即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創造性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