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有幾種情況:
壹個是隱藏式茶杯產品專利;壹種可能是生產隱藏式茶杯的工藝專利;壹個是生產隱藏式茶杯的設備專利;有些可能是申請中根本沒有授權的專利;還有就是什麽都沒有的情況下冒充專利權人。
上述情況在專利局的數據庫中很容易查到。其中產品專利的限制應該是最大的,因為如果妳有產品專利,無論妳用什麽工藝,什麽設備,妳生產的產品落入我的保護範圍,妳就是侵權產品。生產技術和設備的專利很容易被繞過。
最令人費解的是,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權人似乎都有授權專利,也可以在專利局的網站上查到這種情況,因為這種情況在我國現行的專利制度中是存在的。但是如果這兩個方案完全相同,就壹定有壹個李鬼。
所以結論是,根據目前司法機關和主管部門沒有明確裁決和說法的事實,我勸妳不要趟這趟渾水,否則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血本無歸。或者至少咨詢壹下專利局,做壹個正式的搜索,然後做壹個決定。當然,妳可能做的不多,但是妳可以渾水摸魚,賺很多錢,安全脫身。在中國,後壹種情況更多。
祝好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