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20265438年6月1日起施行。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6條
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