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是不審查的,不需要判斷其新穎性和創造性就可以授權。但是這種專利權很不穩定。如果有在先專利,那麽妳的權利可以作廢。當妳利用這種不穩定的權利進行經營活動時,很可能會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專利權,從而引發侵權糾紛。
妳最好帶著專利證書去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查新,專利局會對妳的專利權的穩定性做出參考判斷。實施的時候知道怎麽做,遇到相關問題也知道怎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