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光環電子公司訴脈沖電子公司(Halo Electronics, Inc. v. Pulse Electronics, Inc.)案中,以全票推翻了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全院聯席審判判定。這意味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是不是構成“成心侵權”的裁量權交回給本地法院,然後由其判別對侵權人是不是要處以3倍的懲罰性損害補償;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只需在本地法院呈現亂用裁量權的狀況下,才可推翻原判定。
我國在如今進行的第四次專利法修正進程中,擬添加關於成心侵略專利權的做法處以3倍懲罰性損害補償的有關規則。而美國關於專利成心侵權的司法演化進程以及遭受的難題和窘境或可為我國供應履歷或參閱。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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