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例如,用於賭博的設備、機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偽造國家貨幣、票據、公文證件、印章、文物的設備等都屬於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並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但是由於被濫用而違反國家法律的,則不屬此列。例如,以醫療為目的的各種毒藥、麻醉品、鎮靜劑、興奮劑和以娛樂為目的的棋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