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同壹申請人可以在同壹天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前提是,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並且申請人在申請發明專利時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因此,在2021年,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知識產權保護法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這樣的規定旨在鼓勵創新,使得發明創造能夠得到更全面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