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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品牌管理費還能繼續使用品牌嗎?

不能

不交品牌管理費繼續使用他人品牌是侵權行為,品牌所有人可以選擇上訴法院。

品牌管理費與特許費的區別:品牌管理費是指使用其他經濟單位的所有專利、商標、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而支付的費用。它是作為財產性收入的壹種支付,不屬於商品經營的支付。使用其他單位專有資產發生的費用,只能用使用該資產取得的財產性收入彌補。但是,用戶制造超出範圍和時間限制的專有產品將受到懲罰。特許經營費是壹種獨特的商業運作形式。是指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人力資產等無形資產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加盟商根據合同在統壹的商業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壹定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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