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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模式的名詞解釋

契約就相當於合同,但只是實物才有契,如房契,地契等,契約模式就是壹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且有書面為證,不得悔約。

合同進入模式是本企業通過與目標市場國家的企業之間訂立長期的、非投資性的無形資產轉讓合作合同而進入目標國家市場。

與出口進入模式的不同在於合同進入模式下企業輸出的是技術、技能和工藝等無形資產,而不僅僅是有形的產品,因而可以克服商品貿易壁壘,克服由於運輸成本過高而使某些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的問題。

擴展資料:

契約模式有以下幾種形式:

1、許可證經營

許可證經營是指企業(許可方)與東道國企業(被許可方)簽訂合同,允許東道國企業在壹定時期內使用其專利、商標、公司名稱或其他無形資產,並獲得提成費用或其他補償的報酬。

2、特許經營

許可證經營是指企業(許可方)與東道國企業(被許可方)簽訂合同,允許東道國企業在壹定時期內使用其專利、商標、公司名稱或其他無形資產,並獲得提成費用或其他補償的報酬。

3、合同制造

合同制造是指企業與國外廠家訂立合同, 由國外廠家按照合同要求制造約定產品,而由企業本身負責市場銷售的壹種市場進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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