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任何之前披露的外觀設計相比,該外觀設計給相關公眾的整體印象不同,從而至少能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即具有獨特性。
● 僅僅具有技術功能的產品外觀設計不得註冊,同時具有技術功能和美學特征的設計可以同時申請獲得專利保護和註冊外觀設計保護。
● 含有受保護的官方標誌或徽章的外觀設計不得註冊。
● 違反公***道德或秩序的外觀設計不得註冊。
● 侵犯他人註冊外觀設計權、註冊商標權、版權等在先權利的外觀設計不得註冊。
● 申請人需為外觀設計人或其他依法享有外觀設計註冊申請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