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的抗辯事由是提出專利是無效的抗辯;侵權行為已過訴訟時效或者追訴時效的抗辯;以及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專利侵權產品,並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抗辯。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