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其中包括金錢和有價證券。
2、其他財產。財產在民法上是壹個多含義的概念,有時專指物,有時指物和財產
權利,有時指物以及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這裏的財產是指物以外的財產。
3、行為。行為是指人的工作和服務。如保管物品的保管行為,演出服務等。
4、知識產品。知識產品是智力勞動所創造出的成果,如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發現等。
5、人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