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專利是指在美國、日本和歐洲專利局三方都提出了專利申請並至少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獲得發明專利權的同壹項專利。三方專利通常具有較高的價值。專利所有人僅僅承擔額外的費用,就可以延長擴展保護,前提是如果他們認為值得這樣做。
專利壹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幹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壹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壹定時期內產生這樣壹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壹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
專利的其他知識。
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壹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壹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