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交叉許可,在改進專利和基礎專利的專利權人之間比較常見。在有兩個有效專利的前提下,改進專利的專利權人在使用其專利技術時必須使用基礎專利,而基礎專利的專利權人在使用其專利時也需要使用改進專利。雙方為了各自的方便和利益進行交叉許可。結果,雙方都實施了對方的專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