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九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三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第六條第壹款第五項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