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是地域性的,可能被模仿或仿冒的產品在國內沒有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版權/專利/商標),生產者很無奈;
2.維權成本高,我國現有的知識產權維權途徑主要有行政調查和訴訟,需要權利人支付高額費用;
3.未發現侵權產品或已開始侵權調查但仍處於取證階段。
建議: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如果真的沒有R&D的資金,借鑒國外的優秀產品也不錯,但是需要進行必要的改進,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在國內申請知識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