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壹、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食品、飲料和調味品;
五、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動物和植物品種;
七、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