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避開別人的發明專利:
(1)企業在開發新產品時,應將項目組的人員減少到最低限度,並要求其承擔保密義務;
(2)專利調查,在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之前必須進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專利的保護範圍;
(3)搶先申請,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根據強制許可的理由規定實施的範圍和時間。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並不再發生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經審查後作出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
二、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情形具體如下:
1、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
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