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強普通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站)建設或改造充電基礎設施。鼓勵在重點旅遊景區等人流量大的國省幹線公路沿線停車場等場所建設或改造充電基礎設施。
三是探索和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科學合理選擇新技術新設備,提高充電基礎設施全生命周期效益,制定實施階段性覆蓋計劃。推進城市群周邊高速公路服務區超快充電和大功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四是優化服務區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因地制宜科學布局充電基礎設施,規範交通標誌,優化交通路線,引導電動汽車和燃油汽車有序停放,保障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
第五,加強服務信息的收集和發布。通過各種渠道,及時發布高速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的設置和實時使用情況,為公眾提供實時信息查詢服務。
六是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運維。鼓勵服務區管理單位配合充電運營商開展充電基礎設施的運營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充電基礎設施設備的技術完整性和安全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