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優先審查(申請人通過多繳納4800美元(從2013年3月19日起降為4000美元)官費,提出優先審查請求,在獲準優先審查之日起12個月內得到最終處理)。
3.專利審查高速路(該項目只適用於發明專利申請,而不適用於臨時專利申請、植物專利申請、設計專利申請等)。
4.壹審會晤等(壹審會晤是另壹項旨在加快申請的審查和授權的程序。壹審會晤程序只適用於發明專利申請,而不適用設計專利和植物專利申請。申請參與壹審會晤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必須符合壹定的要求,如申請不得包含3個以上的獨立權利要求,權利要求總數不得超過20項。)
另外,在壹般的申請程序中,會晤審查員也會加快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