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首先應簽訂轉讓合同,再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並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轉讓的流程並不復雜,總的來說就是擬定好合同再去專利局登記公告壹下。但是專利轉讓之前要做的準備可要難得多。
專利轉讓前的準備流程為:
1、轉讓人將準備轉讓的專利定壹個合理的價格
2、選擇轉讓方式
3、轉讓人選定受讓人
4、轉讓人與受讓人討論合同條款,擬定合同,確定時間專利局備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名稱、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種類、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情報和資料清單、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價款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