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原則上可於遞交申請資料後15—20個工作日登陸當地積分入學信息查詢模塊。
2、輸入申請人姓名及受理編號查詢自己的初步積分。
3、申請人如對個人積分有異議,可及時憑受理回執到當地人服務中心提出復核,最終積分在6月下旬確定。
1、積分入學,指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進壹步推動公***服務均等化。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基礎分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工作經驗和居住情況三項內容。
2、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稅、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3、2013年5月,東莞市教育局規定,2013年提供的公辦學位,有三成半是供給優惠政策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無須積分,直接入學。
4、由個人提出申請,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統壹受理、審核、計分;各鎮區相關部門、機構負責對存在疑問的資料進行復審。
5、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登錄市流管辦的網站實時查詢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得分情況,進行監督;市流管辦受理流動人員積分制管理相關投訴;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有投訴資料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