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按照說明書記載的內容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解決其技術問題,產生預期的技術效果。
如果說明書僅僅給出了任務和/或想法,或者僅僅表明了壹種願望和/或結果,而沒有給出任何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的技術手段,那麽就會因為缺乏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手段而被認為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