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咨詢。二、簽定代理委托協議。三、技術交底。四、確定申請方案。五、準備申請文件。六、審查。七、審查結論。八、辦理專利登記手續或復審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