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壹定空間的實體。壹切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
發明針對的對象是 產品、方法、或者方法的改進,所以,申請實用新型的產品可以申請方法(如果創造性夠的話),但是軟件算不上產品(沒有形狀結構,摸不著,不是實體),所以軟件只能申請方法,也就是只能申請發明了。